炎热季节公司给员工的清凉饮料到底属于职工福利费还是劳动保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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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赞赏了该文章 520次浏览 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编辑于2018年07月26日 16:55:45

答复

属于“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

提醒

①劳动保护,是要求特定岗位员工必须在工作期间使用的用品,具有特定性,用于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安全。

②劳动保护费支出只能是企业为员工发放的物品而不能是补贴。

③专岗专用、为工作而发放的用品支出就是劳保费,而提高职工生活质量、具有普遍性的各种补贴支出就是福利费!劳保费只能指实物,而福利费则不限于实物!

政策

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公司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084号):

第十五条 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可以扣除。

第五十四条 劳动保护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

②《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

(三)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包括: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按照国务院1963年7月19日劳动部等七单位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总结

公司为员工在高温工作场所准备的白糖、绿茶等清凉饮品和解毒剂,准确的说应当归属于劳动保护费,属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支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并且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转自:微信公众号(郝老师说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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