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账期初余额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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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小爱
0人赞赏了该文章 3753次浏览 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编辑于2014年07月05日 16:51:36

在进行总账期初余额录入时:

假设客户启用期间是2014年6月,那么请问,录入科目初始余额时:


在本年累计借方、本年累计贷方列,其他应收款明细1--5月部分有本年发生额,大多数都是2014年年初的数,也就是2013年末的余额。那么这部分余额要不要在2014年6月启用时,录入到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借贷方呢?
如果录了,13年的年末数并不是14年的发生数啊,之后汇总数据时,会不会虚增数据?
如果不录,在科目余额界面就不是一级科目的(比如资产类)借方本年累计数-贷方本年累计数=期初余额

请指教,在非年初录入期初余额时,究竟要不要将年初余额录进本年累计额内!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