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监控对象的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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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17年02月20日 10:27:22
摘要由AI智能服务提供
本文指导用户如何在业务监控平台创建监控对象。首先登录BOS集成开发平台,进入业务监控模块,选择监控对象并新增。在新增向导中设置监控对象名称,并维护相关数据如数据来源、监控方案解析插件等,最后保存。监控方案的创建见另帖。
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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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小伙伴想利用业务监控平台对关注的业务进行监控,但是预置监控对象没有,不知如何操作?
以下对监控对象的创建步骤进行一一描述,希望可以帮到各位小伙伴。
监控对象操作步骤:
1、登录BOS集成开发平台:
如果没有安装,则请先用浏览器登录Cloud,在【下载中心】中下载安装,然后在桌面点击客户端快捷方式登录。
2、在系统视图选择【基础管理—业务监控】
如果监控对象想按业务领域归属,则可以选择业务所属的业务领域及其子系统。
3、在右边树形列表选择【监控对象】,然后点击工具栏的【新增】
4、在新增向导界面创建监控对象
1)第一步:点击新增前面的小三角,选择【空白对象】;
2)第二步:右边模板菜单选择【监控对象】;
3)第三步:输入业务对象名称;
然后点击【确定】。
5、系统自动产生监控对象的窗口,维护相关数据;
1)数据来源: 就是监控对象是来源哪些业务对象,可以是业务单据,也可以是报表;
可以选择现有的业务对象,也可以选择自定义的业务对象;
2)监控方案解析插件: 自行开发的监控方案插件,支持选择;
3)监控消息解析插件: 对于监控消息的展示以及后续的业务操作都可以在此处通过插件解决;支持选择;
4)监控条件窗口: 就是监控方案中监控条件的配置内容;默认携带业务对象的单据头字段;
如果需要更多内容,需要通过插件解决;支持选择;
5)监控方案编辑插件:就是插件的编写入口。
然后点击工具栏【保存】。
经过上述步骤,监控对象的创建就完成了。
监控对象的监控方案创建见以下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