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管控
金蝶云社区-LAW先生
LAW先生
27人赞赏了该文章 6,294次浏览 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编辑于2018年06月30日 09: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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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如何在K/3Cloud系统中启用科目管控、分配科目、取消分配科目以及科目禁用和修改的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首先,需在BOS设计器中解锁科目管控参数,并在K/3Cloud中启用科目管控并分配科目。科目管控启用后,一级科目由管控组织创建,其他级次科目分配控制。科目分配后,若需修改需由创建组织进行。禁用和取消分配科目需满足特定条件,且管控组织禁用科目将同步禁用其他所有组织的该科目。

【科目】基础资料控制类型必须为“共享”,如果改成分配型,启用科目管控后可能导致下级组织看不到分配的科目)

【操作步骤】
    科目列表【业务操作】下的【科目分配】功能需要先启用科目管控才可以使用。(详见以下操作)
    1.科目表“启用科目管控”参数默认锁定,可以按以下步骤先在BOS中进行解锁即可勾选:(如图-1)
      a.进入BOS设计器,打开【总账】子系统,在普通基础资料中扩展打开【科目表】;
      b.选中字段“启用科目管控”,在右下方属性中找到【锁定性】全部取消勾选,最后单击【保存】

1.gif 2.登陆K/3Cloud,将组织切换至集中管控科目的组织,在主控台依次单击【财务会计】→【总账】→【科目】进入科目列表界面:(如图-2)
      a.选中相应的科目表单击 【修改分组】;
      (若提示“您没有科目表的【修改】的权限”,请使用administrator登陆,在业务对象功能授权中授予相应角色“科目表”的修改权限即可)
      b.在弹出的界面选择需要控制的“最大科目级次”,勾选“启用科目管控”后选择“管控组织”,最后单击【保存】即可;
      (管控组织选择后一经保存不可修改,请确认后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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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在科目列表界面【业务操作】下单击【科目分配】,在弹出的对话框上方【核算组织】中勾选需要分配的组织,在下方【会计科目】中勾选需要分配到该组织的科目,若该科目分配后允许被分配组织新增下级科目,则勾选“允许新增下级科目”,最后点击左上角【分配】即可;(如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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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科目表启用科目管控说明:
      a.当启用科目管控,不管启用前该科目是一级还是明细科目、是由管控组织创建还是其他组织创建,已被其他组织使用过还是未使用,均需重新分配到其他组织下才可以正常使用,启用前已做过的凭证可以正常查询;
      b.最大科目级次:默认为0,表示没有最大级次控制,若选择3级,则最大只能新增到3级科目;(如图-4)
      c.“启用科目管控”勾选后,若已进行科目分配操作,则不允许取消勾选;
      d.启用科目管控后,一级科目只能由管控组织创建,其他级次的科目由科目分配时是否勾选“允许新增下级科目”控制;
      e.科目列表“管控组织”列显示的实际为该科目的创建组织;(如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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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科目分配说明:
      a.一级科目由管控组织创建及分配,分配给其他组织后,其他组织可以继续分配;
      例如:A为管控组织,创建科目后,分配给B,B可以将该科目分配给C、D等,其他组织创建的二级科目也可以这样连续分配;
      b.当一级科目已分配且被任意组织使用过,此时若创建二级科目,则会在所有组织下自动创建一个属性和适用范围相同的2级科目,并将原1级科目数据结转至该科目;
      例如:A组织将1级科目1001分配给B、C、D组织,任意一个组织使用了该科目,若A组织此时创建二级科目1001.01,则在ABCD组织下会自动创建二级科目1001.00,并将原1001科目数据结转至1001.00;若A组织将1级科目1001分配给B、C、D组织后均未使用,则任意组织创建二级科目不会自动生成一个类似的二级科目;(如图-6)
      c.科目分配界面,勾选需分配的组织后,选择“显示未分配科目”,则会显示当前组织已存在而被分配组织没有的科目(该科目可以是当前组织创建的或者其他组织分配过来的),选择“显示已分配科目”,则会显示由当前组织分配给该组织的科目;(如图-7)
     d.系统允许用户单独分配非明细科目或同时分配非明细及明细科目:(注:7.0版本将限制不允许单独分配明细科目)
      ①只分配非明细科目:集团的明细科目为自用科目,使用组织必须新增下级后再使用(分配时必须勾选“允许新增下级科目”);
         (例如:集团有1001.01科目自用,只分配1001给下级组织,此时下级组织可以新增1001.02,不能新增编码已存在科目)
      ②同时分配非明细及明细科目:集团统一管理各组织共用的科目,使用组织可以直接使用集团分配的明细科目,有需要时再新增自己的专用科目;
         (例如:同时分配1001和1001.01给下级组织,此时下级组织可以直接使用1001.01,也可以新增1001.02或者100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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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科目取消分配说明:
      a.当科目分配后不能反审核,需先取消分配;
      b.当科目配后还未被使用组织使用过,则可以取消分配;
      c.当科目分配后已被使用组织使用,但在使用组织不存在未过账凭证且科目的余额已经为零时,允许取消分配;(如图-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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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科目禁用说明:
       科目分配后,如果分配组织禁用该科目,则由该组织分配给其他组织的科目会同步禁用,若只是被分配组织禁用该科目则不影响其他组织使用;如果该科目是由管控组织禁用,则其他所有组织将同步禁用;
      例如:A为管控组织,A将科目分配给B,B将科目分配给C、D,如果是C禁用该科目,则不影响ABD使用,如果是B禁用该科目,则A组织可以使用,BCD均禁用;A为管控组织,B创建二级科目分配给ACD,如果CD禁用科目,则不影响AB使用,如果A禁用该科目,则所有组织同步禁用;(如图-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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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科目修改说明:
      只有科目的创建组织可以对分配后的科目进行修改(分配后不能反审核,只能修改后保存);
      例如:A为科目管控组织,B新增了二级科目分配给A,则只有B才可以修改该科目,如:新增核算维度,启用外币核算,启用数量金额辅助核算,勾选期末调汇,指定预设现金流量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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