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间接法编制的现金流量表?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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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大叔
1人赞赏了该文章 1.3万次浏览 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编辑于2020年03月28日 15:5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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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编制分直接法与间接法,间接法在净利润基础上调整项目得出经营活动现金流。间接法便于比较净利润与经营性现金净额,并与直接法互验,确保准确性。准则要求企业用直接法编表,附注中再用间接法。间接法重点是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涉及成本费用、非经营性损益、流动资产变动等调整,强调直接法更全面、项目更有价值,但间接法作为验证工具也很重要。

现金流量法编制有两种方法,一是直接法,二是间接法,直接法最常用,间接法比较少见了。


所谓间接法就是在净利润的基础上,通过对有关项目的调整计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过程。间接法假设净利润与经营性现金净额是相关联的,由于净利润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现金流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两者很难保证完全一致。通过间接法编制出的现金流量表便于将净利润和经营性现金净额进行比较,不仅可以从现金流的角度分析净利润的质量,还可以与直接法编制的经营性现金流相互验证,保证现金流量表编制的准确性。所以准则规定企业必须用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同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还要用间接法再编一次。


补充资料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加: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其  他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这是一张间接法的现金流量表模版,从表中可以看出间接法下的现金流量表附表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也就是最主要的部分是计算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过程;


第二部分列示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这种情况比较少见);


第三部分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与直接法不同的是这里把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分开进行列示。


第二三部分要么很少见要么没有太大的意义,这里主要介绍第一部分也就是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技巧。


所谓调节一般有四个步骤:


1、找出不涉及现金流的成本费用,加上!比如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等项目,这些项目按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要在计算净利润时扣除,但不涉及现金支付所以又要在计算经营性现金流时加回来;


2、找出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损益(比如筹资、投资活动的损益),视具体情况加上或扣除。比如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等项目,这些项目影响了当期利润也涉及现金流,但都与经营性现金无关,所以有收益就要扣除(与经营性现金流无关),有损失就要加回(减少了利润所以要加回来);


3、找出不涉及当期现金流入流出的流动资产项目,加上或扣除!比如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等项目,这三个项目尤其是后面两上项目一直是间接法现金流量编制的难点。


存货的增减还好理解,期末存货比期初增加了,说明当期赚的利润有一部分被用来购买了存货,所以要从利润中扣除,反之期末比期初减少了,说明当期耗用的存货有一部分是用以前年度的现金购买的,不影响本期的现金流,所以要加回来。至于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减与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减原理与存货的增减相同,但要复杂的多。


比如经营性应收项目涉及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诸多项目,本来项目就多,还要找出这些项目与经营活动相关的部分。以其他应收款为例:期初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00万元,本期净增加200万元,期末余额为300万元,一般情况下可以直接视为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从表中扣除,但查账发现增加的200万元有150万元是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款,因为没有手续没走完,所以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暂挂。


由于有投资性质,这150万与经营活动无关,就不能从经营性应收项目中扣除。由于涉及的项目多,情况又比较复杂,不看明细账很难把这些项目填准确。我的建议是能找到明细账最好,实在没有可以找科目余额表甚至从报表中直接找数字,先把这几个项目填出来,再与主表对照一下,误差不大就不会有大问题,误差大了再找原因;


4、找出其他与现金流无关但影响当期利润的项目,比如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等,这几个项目都影响了当期损益,但其增减变动又都不涉及现金收支,所以要视增减情况从利润中扣除或加回。


最后总结一下:

直接法和间接法相比显然直接法更有意义,因为直接法更全面,包括经营性现金流量、筹资投资的现金流量三大部分,间接法只有经营性现金流量一部分;直接法的组成项目更有价值,以经营性现金流量的项目为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都是有价值的项目,可以与损益表的项目相对照。而间接法的项目只是计算结果的过程,基本没有意义。


当然直接法也有缺点,直接法因为信息重要,又不是从账面直接取数,信息经常被有意无意的更改,为了保证信息质量,准则会要求我们在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时用间接法再编一次,两表可以相互验证,确保信息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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