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几年前的事了,那会我还在事务所。有一次年报审计一家公司,所有程序走完,可以出报告了,但我总觉得那里不对劲,他们家有一项商品库存量太大了,毛利率极低,占那么大资金量,算算机会成本实际是亏的。虽然发函、现场盘点的手续齐备,一切正常。
但我还是打算亲自到仓库看看,仓库在外地,不近,所以事先打好招呼。
当晚客户就打来电话,声音很热情,表示看仓库完全没有问题,还主动提出全程专车亲自陪同,还暗示了招待一定高标准、严要求,保我满意!
我一听就不对劲,平时发个函都爱理不理的。考虑到自己革命意志不太坚定,怕是禁不住糖衣炮弹的诱惑,就没敢去。但我心里有数,这里肯定有事。
再后来没多久公司老总进去了,事不少,光上面提到的就是千万级的损失。
需要声明的事,他进去和我没关系,检察院的手段和中介审计比不是一个层级的,当我们还在苦苦追讨回函时,人家已经把当事人小学偷看女同学洗澡的事查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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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声明,报告当然是无保留的,所有审计程序都执行到位了,要回函有回函,要盘点有盘点(现场其实也去了,只是我本人没去,但以对方的防范水平,谁去也没用,这一点我后面会提到),审计师还能干什么?难道和所里说这报告不能出,没证据只为了男人的直觉?!
我们能做的也就是在管理建议书里提示一下存货风险,仅此而已!
老总做了什么,事关司法,后来我也没做深入了解,上面这件事,我也只在事后做了一些猜测,没有任何根据,下面的话大伙就当故事听吧。
账面上的存货金额很大,其实相当一部分已经卖掉了,合同可能签了但发票没开,账上只做库存或发出商品处理,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私下收取资金占用费,客户拿了货却不用付货款,因为销售方账上没有确认销售。无形中就无偿占用了货款,上千万的货款一年收10%占用费不多吧?双方对半分老总一年实得就是50万。这样占用两年,差不多了,把票一开,款一收,谁也查不出来。
这样的事该老总干的不只一件,常在河边走那有不湿鞋,对方肯配合也不是一般人。终于有一天有一家客户宣布资不抵债破产了,上千万的货款就这样打了水漂,其实老总从中也就得了几十万的好处,但千万级资产没了。
所以说这么多我就想表达一个意思:发现蛛丝马迹和最终审计确认其实是两回事!还差得远呢!
我们每审必发银行询证函,还要审计人员亲自去,生怕账上资金被挪用,其实人家早不玩这些低级别的手段了。我们现在要求给客户发函必须以事务所的名义,并且由审计组亲自寄出,不允许被审计单位经手,可人家现在连应收款都不挂,你又拿什么寄?我们又要求重大存货必须现场盘点并有一定抽盘比例,可你又怎么知道你辛苦一天盘的到底是谁的货?
上面的案例中,该公司财务都被瞒了,真正知情的就是亲自操盘的老总一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