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决定税负,看看这个小案例!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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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20年03月20日 12:24:45
案 例
甲公司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符合软件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假设2019年度实现应纳税所得额2000万元。选择一:
选择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
企业所得税=2000万元*15%=300万元
选择二:
选择享受软件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2000万元*25%*50%=250万元
节税:
50万元
参考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参考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8号)规定,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参考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7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符合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该居民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也可以选择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税,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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