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四)汇算清缴的内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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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春田
0人赞赏了该文章 267次浏览 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编辑于2020年01月07日 09:06:15

  个人所得税要汇算清缴,但按个税法的规定,要对九项内容征税,那么是不是对每项收入都要汇算清缴?当然不是,按规定汇算清缴的仅针对纳税人的综合所得。即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以下称“综合所得”)四项所得的收入额。 


  汇算清缴的综合所得,其取得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也就是说仅对2019年取得的综合所得进行汇算清缴。
  2019年度汇算清缴,仅计算并结清本年度综合所得的应退或应补税款,不涉及以前或往后年度,也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作者:魏春田,陕西财税法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税务学会学术委员、公职律师。微信公众号:魏言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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