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Q)供应链系统启用业务应收注意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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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人赞赏了该文章 553次浏览 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编辑于2015年03月02日 00:00:00
【问题】: (FAQ)供应链系统启用业务应收注意点
版本: 7.5
模块: 应收管理
【答复】:
解决办法: 上述业务,只能将应收系统启用期间定在201401期,空结账到201411期,再在201411期与总账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