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税务局,丢失发票到底还开不开这个证明?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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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19年11月10日 14:03:46
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取消一批涉税事项和报送资料的通知京国税函〔2018〕1号通知中明确,正式取消《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的开具。
也就是说北京市范围内的销售方在面对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的处理时,不用再开具已抄报税证明。
结果已经非常清楚了。
2、购买方是外地的,销售方是北京的,人家购买方省份可没说取消抄报税证明,如果出现发票丢失情况要你北京税务局出具抄报税证明,那么还是可以给你开。
3、购买方是北京的,销售方是外地的,好,发票丢失我也不麻烦销售方了,北京市税务局认可我用复印件勾选、入账,外省销售方也省事。
第二步、点击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进入
第三步、输入丢失的发票的发票号码、发票代码
但是事情总是这样让人费解。
10月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升级,升级后竟然找不到这个开具抄报税证明的地方了。以前这个功能在发票使用下面,现在这里没有了。
而且利用搜索功能搜索也没有。
很显然,这个功能下架了。
那其他省的电子税务局是不是也是一样呢?
而最新的3.0里面我们发票没有这个证明了
所以,我们由此可以看出,应该全国的电子税务局升级后这个功能应该都没有这个功能了。
那以后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还要不要这个证明呢?如果要还得跑税务局去开具吗?如果不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19号文还在那里摆着。
你说我们以后丢失了专票还要不要这个证明呢?
也就是说北京市范围内的销售方在面对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的处理时,不用再开具已抄报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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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税务局不给提供已抄报税证明,那么如果外省从北京市的纳税人手中取得的发票出现了丢失,无法从北京市税务局取得已抄报税证明,外省的税务局是否认可呢?为此,二哥还专门在朋友圈请教了一下北京的朋友。结果已经非常清楚了。
2、购买方是外地的,销售方是北京的,人家购买方省份可没说取消抄报税证明,如果出现发票丢失情况要你北京税务局出具抄报税证明,那么还是可以给你开。
3、购买方是北京的,销售方是外地的,好,发票丢失我也不麻烦销售方了,北京市税务局认可我用复印件勾选、入账,外省销售方也省事。
第二步、点击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进入
第三步、输入丢失的发票的发票号码、发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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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事情总是这样让人费解。
10月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升级,升级后竟然找不到这个开具抄报税证明的地方了。以前这个功能在发票使用下面,现在这里没有了。
而且利用搜索功能搜索也没有。
很显然,这个功能下架了。
那其他省的电子税务局是不是也是一样呢?
而最新的3.0里面我们发票没有这个证明了
所以,我们由此可以看出,应该全国的电子税务局升级后这个功能应该都没有这个功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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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以后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还要不要这个证明呢?如果要还得跑税务局去开具吗?如果不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19号文还在那里摆着。
你说我们以后丢失了专票还要不要这个证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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