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国家档案局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开展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管理试点,发布了《关于增加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企业的通知》,确定了7家企业开展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旨在探索降低电子发票应用成本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并进一步完善数字经济发展所需的制度和标准规范。
根据通知要求,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将在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开展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试点工作,过程符合《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有关要求;
二是开展电子发票归档试点,即在没有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情况下,档案部门或档案人员直接从会计核算部门或会计核算系统接收电子发票,并仅以电子形式归档,归档存储格式符合要求,归档过程中电子发票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有保障;
三是及时总结试点工作,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试点完成后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行电子发票的通告》,决定试点全面推行电子发票同时取消纸质普通发票,具体措施如下:
一、全面推行电子发票对象为前海税务局管辖的纳税人。
二、取消纸质普通发票的范围:增值税普通发票中文二联版、通用定额发票、通用机打发票、衔头定额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等(除税务局代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中文五联版外)。
三、2019年11月1日起,前海税务局正式启动全面推行电子发票工作;2020年1月1日起,对前海税务局管辖的纳税人停止办理纸质普通发票的申请领购手续,其在2020年1月1日前领购的纸质普通发票可以继续使用。
四、电子发票通过增值税发票公共服务平台或区块链电子普通发票平台开具。除另有规定者外,纳税人自愿选择增值税发票公共服务平台或区块链电子普通发票平台开具电子发票。
从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与具体举措来看,电子发票与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是未来财务税务管理发展的大趋势。随着未来增值税所有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财税业”信息一体化时代真正到来了,未来究竟是谁的天下,是传统的财务软件公司,还是阿里腾讯,或者出现新的独角兽,大家拭目以待。
本文转载自:http://shuo.news.esnai.com/article/201911/195777.shtml
作者:赵国庆
原文链接:http://shuo.news.esnai.com/article/201911/19577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