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心得]自定义单据参与信用控制的配置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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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13年09月24日 14:07:40
1 自定义单据配置信用管理服务指引1.1 业务描述信用管理配置服务既支持预置信息管理单据参与信用控制(如销售订单、发货通知单、销售出库单、应收单等),也支持非系统预置的信息管理单据或自定义单据根据需要配置信用控制服务,参与到信用控制、信用额度更新、信用重算中。下面为操作步骤 1.2 配置操作1.2.1 BOS单据基础操作1、以“扩展”方式打开一张自定义单据(假设以销售报价单为例) 2、打开销售订单,将销售订单上[其他页签“信用检查结果”字段复制到打开的自定义单据上。3、打开自定义单据“属性”-“XX单-_Bill”,定义“提交”操作信用服务配置 4、在“操作编辑”[其他页签——“服务端服务”选择“更新信用额度”服务5、配置“更新信用额度”服务,检查“信用更新字段”和“单据匹配”字段的一致性 6、返回操作列表,配置“审核”操作、 “反审核”操作的“更新信用额度”服务(“审核”操作额度更新类型为“占用”,“反审核”操作额度更新类型为“反占用”)。7、当BOS单据属于应收类型的(如销售订单、销售出库、应收单等)时,还要配置““保存”操作、“删除”操作“保存或删除时更新信用关联表信息”服务。8、BOS单据的信用服务配置结束 1.2.2 信用管理模块自定义单据配置1 信用检查规则配置自定义单据2 信用档案设置中选中该自定义规则3 当自定义单据进行业务操作时,占用额度参与信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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