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由之前的10%提高到15%,举个案例告诉你!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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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赞赏了该文章 532次浏览 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编辑于2019年10月10日 12:55:22

举个案例:加计抵减15%政策

2019年10月份我一般纳税人酒店(属于生活服务业)符合增值税的加计抵减政策,10月份销项税31万元,进项税额10万元,全部属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10月份增值税的加计抵减额=?应纳增值税=?实际缴纳增值税=?

计算:

10月份增值税的加计抵减额=10万元*15%=1.5万元

应纳增值税=31-10=21万元

实际缴纳增值税=21-1.5=19.5万元

计提增值税的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1万元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1万元

缴纳增值税的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1万元

贷:银行存款                 19.5万元

   其他收益                 1.5万元


要点提示


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

注意:新政策只是针对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

之前的政策如下:

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生活性服务业包括哪些?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

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我是物业管理公司能否享受加计抵减15%政策?

答复:

不可以,加计抵减15%政策只是针对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

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纳税人仍然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来抵减应纳税额。

物业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中的商务辅助服务。

目前享受加计抵减10%政策的还有哪些行业?

1:邮政服务,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和机要通信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2:电信服务,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等各种通信网络资源,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传送、发射、接收或者应用图像、短信等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业务活动。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3: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参考文件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


现就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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