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合并后老板及财务会计不得不知的8个问题
金蝶云社区-苏小方
苏小方
0人赞赏了该文章 143次浏览 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编辑于2019年09月25日 20:17:12

6月15日,31个省市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省级新税务局挂牌后,在7月底前,市、县级税务局将逐级分步完成集中办公、新机构挂牌等改革事项。新税者提醒企业老板及财务会计人员不得不知的8个问题:

一、合并后对企业有什么好处?

纳税人减负降压了。这是国地税合并显著的成效,合并后纳税人办税工作减少了一半。纳税人无需分头纳税,切实减轻了纳税人的工作量,服务更优化了。

二、新税务机构如何为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

挂牌后,原国税、地税的金税三期核心征管子系统仍需要并行一段时间,为确保相关涉税事项能够有序运转,《公告》明确,新税务机构对税费征收、行政许可、减免退税、税务检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争议处理、信息公开等涉税事项,在新的规定发布施行前,暂按原规定办理,但统一以新机构名称对外开展工作。

三、合并后如何实现“相同资料只需提供一套”“同一事项只需申请一次”?

新税务机构对税费征收等事项暂按原规定办理,纳税人办理原国税、地税同一税收业务事项,如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合并分立情况报告等,可能出现重复报送、多头办理的问题。为解决该问题,《公告》明确,纳税人在新税务机构办理涉税事宜时,相同资料只需提供一套,同一涉税事项只需申请一次。

四、纳税人领用的发票和税控设备在国地税合并后能否继续使用?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会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如通用*****通用手工发票、通用定额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不需要重新购买。

五、合并后社保费由税务局征收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国地税合并后,企业所得税扣除的工资、社保、个税信息都会同网,现行的社保基数缴纳与工资个税申报以及扣除工资费用将相关联,因此,企业用工成本、个税按实申报和社保全员参保将形成新的挑战,新税者认为企业必须树立风险意识,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提前做好应对。

六、合并后税种筹划空间如何?

以往国地分离,地税主要检查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税、城建税等方面;国税检查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问题,两个部门对于一些盲区地带因分工不同,提取指标的税局往往不考虑其负责税种之外的纳税情况。但合并后,对企业全税种纳税信息都可实现对比分析,这些盲区就不复存在了。日常监管力度加强,企业税收筹划空间进一步压缩。

七、新税务机构挂牌后税收业务如何衔接?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将承继原国税、地税机关税费征管的职责和相关工作。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原国税、地税机关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以及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以委托代征工作为例,县国税、地税机关与代征单位签订的委托代征协议,在县新税务机构挂牌后该协议仍处于有效期的,则该委托代征协议可以依法继续有效。

(二)原国税、地税机关已受理但尚未办结的事项,由新税务机构继续办理。以延期缴纳税款业务为例,省国税或地税机关在挂牌前受理了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的,挂牌后,由新的省税务机构为纳税人继续办理。

(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税务证件、资格、证明继续有效。

八、合并后企业应重点关注什么?

对于企业的管理者、财务会计人员要直面改革,风险有:虚***将被清算、稽查力度加大、往年欠税将被追缴、个人所得税将面临严格管控、股权转让清算等涉税问题,要进行针对性的应对和内部管理调整。


本文转载自:中华会计网校

作者:新税者

原文链接:http://bbs.chinaacc.com/forum-2-7/topic-730251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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