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年来,本人周围有四个年轻人因各种原因猝死。扼腕之余,被人问到更多的是:用人单位要不要赔偿及赔偿额度等问题。最近在学习社保法,趁此机会,说说职工猝死,社保法角度如何解决问题。 一、猝死场所及时间决定是否属于工伤 职工猝死,从社保法角度,首先要想到的是:是否属于工伤?若属于,则应申请工伤鉴定,进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反之,则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那么,职工猝死怎样才算是属于工伤?主要看猝死原因及猝死时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所以,若在住处猝死,就很难算工伤。但若是在住处加班猝死,有司法案例支持按工伤处理的。 二、猝死构成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第二条规定,上述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包括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3、具体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金额、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分别查阅当地统计局及国家统计局相关统计公开数据。 三、猝死不构成工伤,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即:若猝死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则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至于这里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金额,如何确定?《社会保险法》未做明确。建议:查看各直辖市、各省及计划单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相关通知内容。 四、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应赔偿损失 1、职工猝死,有些用人单位却没有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这时候,只是给予简单的慰问,就可以了吗?若猝死的是你家人或朋友,你就不会这么想! 2、如果单位没依法为猝死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则职工遗属就不能从保险基金中获得保险金支持。这一损失,是单位没尽到法律社保缴费义务造成的。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及民法原则,就需要为之承担赔偿责任。 五、思考及提醒 1、明天和死亡,不知哪个先来。对于突如其来的死亡(猝死),畏惧亦是徒劳,做好面对的觉悟,才能更好地活着。 2、若不幸真的突然降临,记得:还有社会保险法规定待遇,可以抚慰生者伤痛的心,以便其能继续前行、勇敢又不失尊严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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