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解答了辞职员工年终奖个税的疑问,指出离职员工年终奖需代扣个税,并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对于已离职员工,申报时需调整其状态为正常,申报后再改回非正常。文章还介绍了两种年终奖计税方式:单独计算和并入综合所得,并给出了具体操作步骤和案例,建议支付方直接按年终奖单独计税申报,以便纳税人自行调整。
有读者发来这样的问题,关于辞职员工的年终奖个税问题。
辞职员工的年终奖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吗?
很显然,是需要的。
具体操作还是计算后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行申报填写。
当然,对于已经离职的员工,如果系统里其个人状态已经是非正常,那么在申报时候会报错。
如图所示,导入该员工申报数据,系统会提示状态不能为非正常。“非正常人员”是指从企业单位离职、离退等不再从本单位取得所得的人员。
一般员工离职我们都会在系统把其状态改为非正常,如果没改,员工在自个税App端发现雇佣单位还有你单位,可能会提前申诉。
那么后面又发了年终奖,你在申报的时候,需要先进人员采集模块,将其个人状态调整为正常,如图。
调整为正常后再行申报就可以了,申报完成之后再把人员状态调整为非正常,这个事项就结束了。
扣缴端操作我们说了,那么离职员工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财税[2018]164号说的非常清楚明白。
2021年12月31日之前,你有两种选择算。
1、将奖金除以12得到一个数额,然后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税率,单独计算。
2、直接并入综合所得计算,通俗的说就是以并入工资薪金申报。
老王2020年3月从A公司离职,A公司在离职后将老王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个人信息更改为非正常,填写了离职时间,离职后不再为老王申报个人所得税。
2020年12月,A公司发放年终奖,根据A公司年终奖发放规则,老王享受部分年终奖,A公司需要给老王发放年终奖4万元。
A公司在发放4万元年终奖时候有两种计税方式
第一,单独计算。
首先、确定税率,40000/12=3333.33,税率适用10%
所以,年终奖的个税=40000*10%-210=3790。
如何申报呢?
第一步、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在综合所得申报下面有一个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点击进入
第二步、增加老王的年终奖收入信息,如图所示。
第三步、点击税款计算,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系统会自动算出个税,如图,老王全年一次性奖金算出来税金为3790,然后点击申报报送即可。
第二种方法 ,并入综合所得,按工资薪金申报,这个时候算法就不一样了。但是离职员工是没法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只能在汇算时候处理了。
而且,减除费用扣除也只能按照该员工在本单位受雇时间来计算,比如二哥3月离职,本年在单位任职受雇时间为3个月,系统会自动扣除5000*3的减除费用。
第一步:计算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专项及附加扣除-累计减除费用
=40000-0-15000=25000
第二步:以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去对应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
得出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25000*3%=750
因为不同方式个税结果不同,所有支付方存在选择的问题。
但是二哥这里建议大家直接按照年终奖一次性计税申报即可。
原因很简单,年终奖如果选择一次性计税申报,在汇算时候纳税人可以自行调整修改,改为并入其综合所得重新计税。
但是如果选择了按工资薪金申报,纳税人汇算时候无法再变更为一次性年终奖申报。
而支付方只掌握该纳税人在本单位的收入情况,年终奖按什么方式申报划算也是基于本单位的收入测算,所以并不是该纳税人最终的最优方案,特别是离职人员,其在其他单位的收入被离职单位更不清楚,你贸然给人测算变数更大。
所以,支付离职人员年终奖,建议直接按年终奖单独计税申报,然后纳税人根据自己综合情况自行汇算调整。
你get了吗?
本文首发来源:微信公众号:二哥税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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