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复印件能否作为报销凭证?
《行程单》应以原件作为入账凭证。
二、公司不是高企也不是科技企业,有研发部门也有自主研发的产品,可以申请享受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政策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因此,如属于上述范围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三、房屋契税发票满2年房产证没满2年,交易时需交增值税吗?
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即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早于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的,以房屋产权证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早于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的,以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的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四、个人土地作价入股成立个人独资或一人有限公司,需要交什么税?
以土地作价投资入股应缴纳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计算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该项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规定,可自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年度起不超过连续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土地作价投资入股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依据财税[2016]36号属于销售无形资产,征收增值税。不超过规定可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五、公司如果实行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将会影响公司当年的财务指标,能否选择不实行加速折旧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也可选择不实行加速折旧政策。
来源: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