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台有读者发来一张火车的行程信息单,问二哥能不能作为报销凭证?
类似的问题经常有,后台经常收到各类发票,问这个能不能报销,甚至发有一些非发票的收据问能不能报销。
这里的报销,我们姑且理解为入账,记账,也就是类似的凭条能不能记账?其实会计核算本身就是真实及时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把这些经营情况用会计术语(借贷)反映出来。
如果有这种思路,我们取得一项业务的单据时候不应该问能不能报销?能不能入账?
而应该思考的是取得的这项单据是否符合《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其实每一项真实的业务也应该被准确记录,会计核算这里还是强调的一个真实性,一个真实的业务。
如果我们能够从付款凭证(微信、支付宝记录)、清单明细(自制购买清单)、内部报销流程签字等其他资料和票据证明支出确实合理真实的发生。实在没办法取得发票,这种情况下会计也应该以其他资料作为原始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如实记账。所以,如果你取得这张行程单,实在没拿到火车票,或者说火车票丢了,那也理应报销入账,至于是否处罚报销人员这是你们内部的事情。
不过,二哥估计问类似问题的朋友其实主要的出发点还是在税务方面,这类问题基本等同于在问,这张单就税务是否认可?是否能抵扣?是否能所得税前扣除的问题。
税务上那就相对严格一些了,能否抵扣?这里对凭证是有明确的要求的。
目前合法的抵扣凭证如下:
目前除了执行农产品核定扣除的一般纳税人不需要凭票抵扣外,其他的我们都是凭票抵扣,这里票就是上面展示的种类。
如果你没有取得合法的抵扣凭证类型,就不要谈后面的事了。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传统也是最普遍的抵扣凭证,专票的诞生就是为抵扣而生的,也是是管理最为严格的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主要是用于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机动车(不含销售旧机动车)时候开具的发票。
农产品销售发票,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这里包括农民自产农产品代开的免税发票。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免税农业产品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的发票。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如果取得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需要按照票面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扣进项税。目前是开通ETC的可以登录平台取得这种发票。
过桥、过闸的通行费纸质发票。
进口货物从海关取得的专用缴款书。
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旅客运输抵扣凭证
所以,如果没有取得合法的抵扣凭证,那么就算入账了你也无法抵扣进项税。
很显然,类似这种购票信息单仅仅是一个信息记录单,有点像超市购物的小票,并非合法的抵扣凭证,企业拿到后无法抵扣进项税。
那么我们再来看看是否能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这是一个大方向的规定,实际发生,真实合理。
但是实际上一个非常关键的判断就是这项支出是否取得合法合规的税前扣除凭证。
这个税前扣除凭证由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28号公告规范。
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那我们应该取得什么样的扣除凭证呢?
这个其实要根据支付款项的性质来决定,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什么时候应该取得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里面明确了两点。二哥就不搬条文了,具体意思就是分两种情况。
1.如果你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那么除了特殊情况,你都应该以发票为扣除凭证。
2.如果你的支出不属于应税项目,那么正常情况是不以发票为扣除凭证的。但是如果属于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开发票的,也可以以发票为税前扣除凭证。
乘坐火车出现,这个支出当然是增值税应税项目,所以,必须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那么这个读者展示的这个单据肯定不是发票,不能税前扣除。
那么问题也就清晰了。
如果你提问是否能入账报销主要是站在税务的角度问的,也就是你是想知道税务能不能抵扣,能不能税前扣除,那很显然,不行。
如果你是仅仅是问能不能入账,那么业务真实当然能入,无非就是税务不认,汇算做个纳税调增的处理。
当然,很多企业日常核算入账也有自己的内控规范,也可能就是不允许这种情况入账报销,主要是从真实性角度考虑,这个就另说了。
总之改取得的凭证取得完整,这是对财务工作最基本的尊重。
本文首发来源:微信公众号:二哥税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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