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企业社保入税!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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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晶亮
10人赞赏了该文章 414次浏览 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编辑于2020年11月04日 09:30:23

10月30日下午,十多个省市的人社、税务、财政、医保部门相继发布公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各地文号】
  1、京人社发[2020]18号 北京市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2、津人社局发[2020]23号 天津市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3、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9号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4、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1号 四川省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代扣协议有关事项的公告  5、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四川省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6、西藏自治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藏自治区自治区税务局 西藏自治区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7、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8、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我市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9、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全省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10、青岛市税务局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公告2020年第4号青岛市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11、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12、湘人社规[2020]21号 湖南省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13、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14、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公告2020年第6号山东省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15、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2020年第9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企业和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社保入税的范围】(一)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

(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等。


【注意】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发放等业务仍由社保或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


【晶晶亮评论】

社保入税只是变了一个“收钱”的部门,企业从给两个部门交钱变成了给一个部门缴,原本是好事,减轻了工作量。但对很多企业来说,却不是一个好消息。


因为过去很多中小企业为了节省人力成本,并未合规缴费,少缴费、不按职工实际工资足额缴纳、选择“最低缴费基数”等方式去降低自己的成本。


社保入税逐步推进已经有两年了。两年来,国家对此问题已经采取了若干措施。


2018年9月,国务院曾在6日和18日召开了两次国务院常务会,其中不光强调“社保入税”后的企业社保费不会多缴费,更不会补缴,同时建议有关部门拿出降费和增缴联动的方案。


2019年5月1日起,国家落实大幅降低社保费率的综合方案,既降费率,又降基数,并且不仅继续降低失业和工伤缴费负担,还动了养老保险这块大奶酪,真正给企业减负。


国家会采取很多措施,来确保平稳过渡,不需过分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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