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付的电话费用并入员工工资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汇缴时是否能税前扣除?
企业付的电话费用并入员工工资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汇缴时是否能税前扣除?
企业按一定的电话费用额度,由企业统一托收托付员工的电话费用(不是员工凭票报销),手机号码为员工的。这是否要将企业付的电话费用并入员工工资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汇缴时是否能税前扣除? 显示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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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税务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第一项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和《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扣除标 …
编辑于 2020年02月10日 22: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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