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收回

【用途与目的】

处理前期已确认的坏账,后期又收回此笔坏账款项的业务

【操作路径】

〖财务会计〗->〖应收管理〗->〖坏账处理〗->〖坏账收回〗

【使用时机】

处理坏账收回业务时

【操作说明】

操作步骤

步骤一:点击〖财务会计〗->〖应收管理〗->〖坏账处理〗->〖坏账收回〗,系统将会进入坏账收回序时簿,点击菜单的新增或【】按纽,弹出坏账收回—查询条件;

步骤二:录入对应的过滤条件,查询出符合条件的坏账以及收款单,进入坏账收回界面;

步骤三:选定相应的单据,在坏账损失单中填入“本次收回金额 ”,在收款单中填入“本次结算金额”,按“坏账收回”按钮,进行收回确认;

步骤四:在坏账收回序时簿可以查询收回的记录。

系统业务规则

坏账收回时,收款单必须是本期的已收款未做凭证的单据;

收款单分录的收款类型必须为销售回款或自定义的收款类型,不允许存在代收和预收。

同币种收回时,收款单未结算金额必须小于或等于坏账金额,即收款单必须整单收回。

在坏账收回序时簿界面只能对该条记录进行查询,应用删除、生成凭证、修改凭证、删除凭证、联查凭证以及打印等功能,但是不能对其进行修改操作。

坏账收回记录生成凭证,系统自动反写收款单的凭证字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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