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单收款确认
【用途与目的】
为了满足出纳先收款,后进行结算的业务,当出纳收款时,有可能无法确认往来户以及收款类型,或者一张收款单存在销售回款和预收款等多种收款类型的场景。
【操作路径】
〖财务会计〗->〖应收管理〗->〖收款业务处理〗->〖收款单编辑界面〗->【收款确认】
【使用时机】
处理收款后,相关信息经过确认后需要补充维护的业务
【操作说明】
操作步骤
步骤:单据编辑界面,应用菜单或工具栏的“收款确认”功能。
系统业务规则
收款单有收款确认的功能、拆分收款确认分录、确认结果保存功能;
非应收票据关联生成的收款单,不允许进行收款确认操作;即由应收单或销售订单关联生成的收款单,不支持收款确认功能;
点“收款确认”,系统允许用户对往来类型和往来户,及单据分录进行修改。修改后,用户需要点“确认结果保存”对结果进行保存。检查项为:单头的实收金额合计字段与单体的实收金额的合计是否相等、单体的每条分录是否都已经指定收款类型;
如果是部分结算的收款单分录,在进行“拆分收款确认分录”时,自动将已经结算的部分拆分为一条分录,未结算的部分拆分为另一条分录;
拆分得到的未结算的部分,允许再次进行收款确认操作;
如果是完全结算的分录,不允许再次进行“拆分收款确认分录”;
如果是完全结算的分录,不允许再次进行“拆分收款确认分录”,系统提示“完全结算的分录不允许进行拆分收款确认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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