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档案是指企业根据客户的规模、财务状况等,建立客户信用控制信息,设定信用检查规则,核定信用额度等。
使用前提:
客户档案启用【信用管理】参数;
功能路径:
【供应链】->【信用管理】->【信用授予】->【信用档案】
字段说明:
字段 | 说 明 |
授信组织 | 用户可选择需进行信用控制的组织。 |
对象类型 | 信用控制的对象类型。由系统参数“信用控制对象选项”决定该字段可选的内容。 |
授信部门 | 信用对应的授信部门。 |
控制范围 | 取值范围取决于系统参数中的信用控制范围,内容包括组织、法人、集团。 |
信用对象 | 根据对象类型字段内容,由用户手工录入或F8调用对应基础资料。如:对象类型为“客户”,则信用对象显示客户基础资料;如对象类型为“销售员”,则信用对象显示销售员基础资料。 |
币别 | 信用对象进行信用控制选择的币别。 |
有效期控制 | 勾选该参数,则信用档案进行有效期控制,信用失效日期=生效日期+复查周期(天);如不勾选该参数,则信用档案不控制有效期,视为任何时间都有效。 |
信用状态 | 内容:正常检查、信用冻结、信用免检 |
检查规则 | 信用控制的检查规则,用户可选择信用检查规则。默认显示“预设标准规则”。 |
信用等级 | 选择信用等级标准,将信用等级标准中设置的该授信组织的信用检查规则及授信额度自动带到信用档案。 |
信用额度 | 设置信用对象的授信额度。如给客户设置10w授信额。 |
信用比例% | 设置信用对象的授信比例。 适用于控制客户有预收下单的情况,比如设置信用比例为110%,当有预收1万,此时可下订单1.1万,如客户无预收,则不允许下单。 |
单笔限额 | 设置信用对象每单单笔额度。指给信用对象的单次交易的最大额度,比如给1w,业务员在给客户下单时单据的价税合计不能超过1w。 |
逾期天数 | 设置信用控制允许的逾期天数。指应收到期日未核销的到期应收款的授信逾期天数。 |
逾期额度 | 设置信用控制允许的逾期额度。指到期未核销的到期应收款的授信逾期额度。 |
逾期比例% | 设置信用控制允许的逾期比例。逾期应收款占未核销的总应收款的比例。 |
生效日期 | 信用控制的生效日期。 |
复查周期(天) | 生效日期+复查周期=失效日期。 |
操作说明:
行审核
信用档案支持在单据【已审核】状态下,对信用档案分录行进行反审核,重新审核操作。反审核的分录行可以修改、删除;支持新增分录行、复制分录行;支持对新增分录行或修改的分录行进行审核操作。
业务说明:
多组织信用控制策略
多组织架构下信用额度控制策略:在授予信用额度时,相同信用对象的下级组织的额度之和不能大于上级组织的信用额度,上级组织额度不能小于下级组织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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