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无法支付款项收入的确认问题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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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20年03月12日 22:09:52
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也许会碰到这样的事情,因为各种的原因应当支付的款项无法支付。简单一点说那就是死账,想付款都付不出去。那么对于这些无法支付的款项,在税法上来看就要确认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税法上没有规定,什么情况是确实无法支付。有人说是三年,超过了三年就应当确认收入,但三年在税法上没有依据。
前不久北京税务局对此做了一个解释,将判断无法支付的权利交给了企业,因为企业对是否无法支付最清楚。虽然把权利交给纳税人,但在一定情况下,税务机关也可以作出判断。比如,税务机关有证据证明作为自然人的债权人已经死亡或者失踪,作为企业的债权人,已经注销或破产等等,那么税务机关就可以判定,债务人确实无法偿付,那么这部分没有没有办法偿付的款项,就应该并入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作者:魏春田,陕西财税法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税务学会学术委员、公职律师。微信公众号:魏言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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